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河北海航石化新型材料有限公司年产30万吨甲胺及配套项目(一期工程)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示
根据生态环境部部令第4号《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》的相关规定,为使公众充分了解本项目的基本情况,便于建设单位和评价单位充分考虑公众对本项目的意见和建议,现将该工程项目主要信息向社会公众公开,具体如下:
一、项目概况
项目名称:河北海航石化新型材料有限公司年产30万吨甲胺及配套项目(一期工程)
建设地点:河北省衡水市景县衡德工业园北区(现有厂区内)
建设内容:
项目在现有厂区建设,拟分两期建设,本次仅对一期工程进行评价。一期建设内容:20万吨/年甲胺装置,主要动静设备有合成塔、脱氨塔、萃取塔、脱水塔、分离塔、甲醇回收塔、尾气吸收塔、换热器、再沸器、甲醇泵、液氨泵、回流泵等共计196台套。15万吨/年合成氨装置,主要动静设备有:氨合成塔、蒸汽过热器、废热锅炉、热交换器、冷交换器、氨冷器、氨分离器、开工电加热炉、合成气压缩机、循环氢压缩机共计30台套。
现有工程概述:现有工程为年产50万吨丙烷脱氢项目,企业手续齐全,污染治理设施合理,污染物达标排放。
二、项目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
建设单位:河北海航石化新型材料有限公司
联系人:张部长,13785941328
三、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及联系方式
环评单位:衡水江成环保科技开发有限公司
联系人:贾工,0318-6886116
邮箱:jchb_office@qq.com
地址:河北省衡水市桃城区自强街496号16幢5层
四、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
http://www.mee.gov.cn/xxgk2018/xxgk/xxgk01/201810/W020181024369122449069.docx
五、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
即日起,公众可采取向公示指定地址信函、电话、电子邮件等方式,发表对该工程及环评工作的意见和看法。